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手机号码:15996212410
邮箱地址:15651725913@qq.com
执业证号:13201201510898124
执业律所: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商务中心5层
看守所是用来关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在还没有查清楚案情之前,又怕人跑掉、自杀、隐匿等,所以要先关进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的流程是怎样的?看守所拘留期限是多久?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的流程是怎样的
嫌疑犯进看守所的流程具体如下:
1、办案机关作出拘留决定
《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2、公安机关凭借拘留证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安排健康检查
《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3、检查待拘留者的随身物品
《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4、建立拘留档案
《看守所条例》第十二条 收押人犯,应当建立人犯档案。
二、看守所拘留期限
一般拘留十至十五天,具体的判罚时间根据造成的犯罪事实来认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0日,加上检察院批捕的时间,一共37天。但是刑事拘留后,能不能放出来,就不好说了。因为检察院如果批准逮捕,就不会释放了。当然,罪行轻微,没有逮捕的必要,公安也可以在30天内,直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的流程是怎样的的内容介绍,同时还介绍了看守所拘留期限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文介绍可知,公安机关拘留嫌疑犯必须办理合法手续,在关押嫌疑犯之前应对其进行健康排查,检查随身物品,最后建立拘留档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2019 © copyright 汪世龙律师,南京开设赌场罪律师,专为开设赌场罪辩护,南京开设赌场罪辩护律师。
南京开设赌场罪律师(njduchangzuicn.cn)